第67章(1/1)

雪后山岚的歌曲被盗一事引起了轩然大波,毕竟雪兰有很广的读者群,平时就热情的不行,一听说此事,简直义愤填膺。

一时间信件像雪花一样飞来,安慰雪兰受委屈了云云,大家不会放过欺世盗名的卑劣之徒的。

雪兰的脸绿绿的,心想表啊,作者的歌也是盗的,只不过没有原作者跨越时空来缉拿她罢了。

那家唱片公司出来谢罪说,歌曲是从一个歌女手里买来的,但没想到她是盗窃了山岚先生,唱片公司根本就不知道,但话里话外,也有责怪山岚先生门户不牢的意思在。

本来他们就被很多人唾骂了,这样一解释反而更糟糕了。

一些人直接出面谴责,你们盗了就是盗了,无论是盗走了山岚先生还是其他什么人的作品,可见心术不正!本来满心期待的新作品,倒被你们的所作所为弄得心情烦闷,真是罪大恶极。

你们自己龌龊也就算了,不但连累了山岚先生的新书,还弄坏了他写书的心情,你们赔得起吗?

《醉拳》这么好的歌曲,我第一次听就觉得风格很像山岚先生,还好奇那个作者从前写过几首曲子,但水平一般,怎么突然这么好了,原来是偷了别人的作品。偷谁的作品不好,偏偷山岚先生,人家的水准是你能攀扯的吗?自不量力。

小偷就是小偷,与鸡鸣狗盗之辈并无两样。

做贼通常都是心虚的,雪兰也一样,看着这些评论,不知为何就联想到了自身。这个年代的文人对自身的修养道德还是要求比较高的,无论盗文、盗曲、盗创意,都可称得上罪大恶极,为人不耻。

即使没人知道她盗了别人的歌曲,那就不算盗吗?恐怕不是的,一个人的心到底正不正,只有自己知道,就算自欺欺人也不可以。某种程度上来说,雪兰跟唱片公司的人也算一丘之貉了。

有时候人们会很敏感,比如自己私底下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,看到有个人做了跟自己同样的事,但是被人挖出来鞭尸示众,就会忽然感同身受了。此时,报纸上的谩骂简直犹如在骂她一样,所以雪兰是有点心情失落的。

那么,为此就不再写了吗?

这个答案雪兰早就心中有数。

当然要写,就像当初她写《妻妾成群》和《燃秦》是为了温饱一样,既然已经有了钱,为什么还要继续写呢?

答案张维真告诉了雪兰。

“你知道吗?听说全国统一的那天,有一个军营的军队合唱了《精忠报国》呢,那么多人,好大的气势啊……”

不为别的,就为了这么多的人,这么大的气势。

那家唱片公司不能继续卖《醉拳》的碟片了,很多人写信来要林海潮声先生演唱的碟片,《文学报》报社自然是很高兴的,极力主张李氏去录制新歌。

但李氏却没什么心思,因为三姐一直很失落。

发生了这件事,雪兰当然不会藏着掖着,而是一五一十跟李氏和三姐交代了。李氏还好,虽然恨得咬牙切齿,也只是愤愤不平道:“这种人就该送监狱。”

三姐却是羞愤交加,一连好多天都羞得没有上班。

不管怎么说,也是个二十岁不到的年轻姑娘,图人好,看中了一个穷小子,甚至不惜跟母亲吵架,结果却是这么一个结局。她看上去憔悴的不行,只怕夜里哭湿过枕巾。

这个年代不是百年之后,一个女孩今天跟男人分手,明天换一个新的,后天再换一个更新的,有什么大不了的。民国时代的姑娘想自由恋爱,本身就是很前卫的事,而且普遍的心理是,找了一个就认定一个,一辈子的事,分手、离婚什么的,那都是‘坏女人’干的事,咱是好家庭的姑娘,才不会干那样丢脸的事呢。

于是,三姐被打击到了。

跟李氏说自己不上班了,想像其他姑娘一样——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。

雪兰简直快被她膈应出内伤了。

搁在现代,姑娘遇到一个渣而已,有啥大不了的,勇往直前,找更新更好的呀。被绊倒了,你就趴在地上不肯起来算怎么回事?世界这么大,自然有渣男,也有绝世好男人,你自己去找遇到的几率大,还是盲婚哑嫁遇到的几率大?

不怕盲婚哑嫁,当初干嘛从刘家大院里逃出来呢?

雪兰是坚决不同意的,怕再受骗可以理解,所以可以介绍知根知底的认识一下嘛,不过恋爱还是要谈的,婚前不合适还可以换,婚后不合适怎么换?这又不是一百年后离婚如同放屁的时代。

“小先生说的是,三姑娘莫要面皮太薄了,总还是自己相处出来的好些。我和我先生还是戏班子里认识的呢,他为了我什么也不要,只带着我跑了。这些年虽然也过得苦,但只要想起他,我就什么苦都不放在心上了。”盲眼的周大姐跟着劝说道。

周大姐自从录制了《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》后,就被无数人询问过,这个声音动听如同天籁的人究竟是谁?唱片公司的人要赚钱,自然不会说他们的歌手是个街头卖唱的瞎眼婆子,而是弄得神秘兮兮。他们本来还想跟周大姐签约,把她包了的,可是周大姐却说什么都不肯。

雪兰觉得很奇怪,唱片公司虽然给的钱不太多,可是比起街头卖唱要好无数倍了,为什么她不肯呢?

也许都是戏班出身的原因,李氏和周大姐的共同话题特别多,没过多久,雪兰发现自家祖宗八辈都被李氏告诉了周大姐,包括她们从通阳逃出来的事,她居然都知道了。这件事连许编辑和丁氏都只知道咪咪细一点,而周大姐却知道大太太爱罚人跪,郑姨娘爱穿粉红,老太太吸鸦片膏……

论女人的友谊,都是从聊天开始的……

这天雪兰一回家就看到了张维真家的大汽车停在楼下,她家的司机正坐在车里抽烟。

张维真在沪市也不认识什么人,所以经常来雪兰家里,有时候雪兰不在家,她就干脆来找李氏聊天,不过一般饭点就离开,可现在都中午了,她居然还没走。

回家一看,她居然抱着儿子来了。她儿子小名莲生,是个很可爱的小娃娃,刚六七个月大,正是好玩的时候,雪兰是第一次见到他,抱在怀里根本舍不得放手。

“你怎么把他带出来了?现在天还冷呢,你也不怕他冻着。”雪兰说。

原来张维真带着奶娘和儿子,中午刚跑出来的。

“我还嫌自己跑得不够快呢,家里斗得跟什么似的,我留在那里,万一火烧到我身上怎么办?”真真翻了个白眼说。

真真的公公也是个名人,祖上是书香门第,官僚世家,留过洋,作为建筑师非常出名。他的原配早几年前就死了,后来他把自己心爱的妾氏扶了正,可惜这个妾子嗣艰难,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。剩下的孩子,都是真真的婆婆生的。眼看唯一的儿子出息了,顶着个庶出的身份难看,所以又把真真的婆婆扶了正。

扶正了两个老婆,一边是自己的真爱,另一边是生了一子三女的功臣,她家是什么情况可想而知。

“婆婆还好说,那群小姑子简直要人命。”真真叹了口气道。

为什么这么说呢?

原来真真的四个四姑子里有一位比较特别的姑娘,她是‘真爱’的女儿,长得漂亮,又聪明伶俐,从小备受父亲的宠爱。在一个大家庭中,父母稍微有点偏爱,都会让子女感觉不公平,何况是那种极为明显的偏爱。

后来姐妹们渐渐长大,差距更明显的凸出了,因为真爱的女儿是个才女。琴棋书画、歌舞艺术,爱好广泛,而且尤爱写个诗,寄去报刊杂志发表发表,年纪轻轻就入了作者协会,追求者也甚多。父亲要去外地,甚至出国都会把她带在身边。

也许是异母所出的关系,也许是她太好了,所以受人嫉妒,反正她和家里的姐妹们关系很差。真真一个小媳妇插在其中,那份为难劲就甭提了。作为一个比较豁达的姑娘,她一般不爱掺和这些事的,连自己丈夫的姨娘她都不管呢,还会去管小姑子的闲事吗?所以家里蹲也变成了爱往外跑的性子。

“我的大姑子叫娴箐,今年十七了,正好待嫁的年龄,结果她的男朋友来家里做客,竟然喜欢上了‘那位’,转头追求起人家来了。娴箐恼羞成怒,找人家吵,‘那位’轻飘飘一句,‘我都不记得自己见过你男朋友,他是高是矮,是胖是瘦,关我什么事’,结果公公斥责了娴箐一顿,让她给‘那位’道歉。还没到中午呢,家里已经有三位哭肿了眼,所以我就抱着儿子跑出来了。”真真说。

也许是想到了自己,一旁的三姐说:“你的亲小姑着实没道理,要我说,都是她自己眼睛不好,识人不清,那种见异思迁的男人,想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丢开最好。怎么可以把过错怪到自己姐妹身上呢?”

真真却摇摇头,幽幽地说了句:“那是因为你没见过‘那位’。”

说着,她还对雪兰挤眉弄眼:“还记得不,跟韩雪似的,不,韩雪比人家差远了。”

韩雪是雪兰和真真的中学同学,是个有钱大小姐,人长得美,追求者多,还爱拦事,曾经安排真真演过奶妈,所以真真特别讨厌她。

这样一说,雪兰就明白了。

哦,太明白了,作为曾经和真真一起在背后翻白眼的小*丝,最明白羡慕嫉妒恨是啥感觉了。

所谓‘羡慕嫉妒恨’是个很形象的说法,创造这个词汇的人一定很有才华,他把人们的小心思形容的非常贴切。这个世上没有圣人,人们会羡慕嫉妒恨是常态,谁敢说自己没有这样的心思呢?即便两个小女孩之间,一个穿了漂亮的花裙子,另一个没有,也要羡慕嫉妒恨一番的。这是人性,是人都有,并不丑陋,更没有必要遮掩。而且很多时候不能一概而论,有人通过不法手段赚了很多钱,我们兴许会羡慕嫉妒恨这个人有钱,但打死也不肯做违法的事情。

不过自从这个词横空出世之后,每当有人看不惯一个人的做法,出来指责的时候,马上就会被按上‘你其实对人家羡慕嫉妒恨吧’的大帽子。于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心胸没有那么狭窄,人们轻易不敢指责别人,看不惯也咽在肚子里,甚至实在忍无可忍,站出来指桑骂槐后,还要遮盖着脸说,‘你千万不要对号入座哦,我说的是别人’。

“男人不是蠢蛋,冷屁|股是不会随便贴的,如果他没有接到足够的暗示,或者她的所作所为没让他觉得她对他有好感,一般人是不会轻易迈出这一步的。”真真摇摇头说,“‘那位’是女中豪杰,一群追求者呢,哪位她都不冷落,哪位都被她攥在手心里,要我说她是个脂粉中的英雄,让人佩服得紧,但这话也就是我这个结婚有孩子的女人会说了,如果我还是个未婚姑娘,也必定看不惯她。我现在只希望她能安生些,我的日子也好过点。”

此章加到书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