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一章 她就不得不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(1/1)

郁墨夜回头,就看到男人两手放在两侧门闩上、双臂还保持着张开打开门的姿势。

“有事吗?”他问。

似是知道她在门口,脸上并无半分讶然。

“找你有点事。钤”

黑眸落在她的脸上凝了片刻,男人侧身退了一步:“进来吧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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翌日清晨

郁墨夜坐在铜镜前,青莲站在边上替她梳理着头发。

看着铜镜里的自己,郁墨夜心里早已是滋味不明。

这是在她有的记忆里,第一次让别人为她打理头发。

也是没有办法。

因为要女装,要梳女子的发髻。

这件事还得从昨夜收到的那张匿名字条说起。

字条上说,【江南府尹手上有个账簿,记录了江南河道工程上每一笔银子的流向,包括贿赂的官员,此账簿在他秘密包.养的姘.头江南成衣坊坊主柳莺莺手上保管。】

字条没有落款,不知是谁人送来的,也不知真假与否。

她刚到江南,谁会知道她住在驿站?就算知道,又怎会知道她就住这间厢房?

恐事情有诈,她也不敢轻信。

想了想,才决定去找黄三。

她将字条给黄三看了,问黄三的意见。

黄三说,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,多一条线索总归多一个方向。

她想说,哪里是多一个方向啊,她是根本就没有方向,这个字条正好给了她一个。

然后,两人趁夜色还不太晚,又上街上转了一圈。

主要是看看那上面所说的江南成衣坊。

不看不知道,一看吓一跳,那成衣坊规模还真不是一般的大。

而且,正热闹得很。

灯火辉煌,很多人进进出出,挂灯笼的、挂彩架的,忙得不亦乐乎。

一打听才知道,原来,是要举办一场活动。

因为第二天便是腊月十二成双节,此次活动任何一对夫妻都可以参加,且,必须是夫妻,因为是成双节。

活动内容暂时是保密的,只知道,到时候,成衣坊柳莺莺坊主会有惊喜送给大家。

她觉得这倒是一个机会,可是参加之人必须是夫妻,她就愁了。

他们一行五人,没有一对夫妻。

青莲跟哑巴随从倒是勉强可以凑一对。

但是,毕竟一人是哑巴,也不知道活动的内容,而且他们两人进去也帮不上她的忙。

她跟纪明珠其实也可以凑一对的,虽然女儿家名节重要,但只扮一日,且在这陌生之地,也无人认识纪明珠,只要她提出来,纪明珠应该会同意。

但是,这样其实就等于她跟纪明珠两个女人,如果万一有个什么变故,谁来保护她的安全?

最好的办法是,能将黄三带上。

如果将黄三跟纪明珠配一对的话,倒是可以。

但是,如此一来,她就没有参与。这是她的事,却让两个不相干的人去办,不仅说不过去,她也担心事不关己,两人办不好。

最终,纠结来纠结去,她就不得不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。

她扮女装,跟黄三凑一对夫妻。

这样,她也参与了,黄三也跟在一起。

只是这个办法对她来说,太过冒险,万一暴露了自己真的是女儿身,那就死翘翘了。

可时间紧急,除此之外,也实在想不到别的办法。

而且,此事事关重大,知道的人越少越好。

当她将这个想法告诉黄三,并请他帮忙再留一日的时候,黄三震惊了。

他说,只听说过女扮男装,还从未见过男扮女装的,这样真的行吗,他表示怀疑。

为了安他心,让他全意帮她,她跟他打保证,绝对行,甚至将自己那次在宫里为了应对中楚国使臣的为难时,自己也扮过女装的经历讲给黄三听,黄三才勉强答应。

她跟纪明珠身形差不多,便借了纪明珠的衣服,可发髻……

上次在宫里,宫女的发髻简单,且她也是搞了很久,这次只得找青莲帮忙。

不过,她也只是告诉青莲,自己扮女儿身是有要事要处理,让她不要跟任何人说。

青莲的手很巧,很快就替她梳了一个飞天髻,又好看又精致。

然后还在她脸上扑了一些水粉胭脂。

当镜中肌肤胜雪、眉目如画的女子映入眼中,郁墨夜简直不敢相信那是自己。

连青莲都不禁看痴了。

“王爷真是生得秀气,如果是公主身,那定是倾国倾城的佳人。”

郁墨夜眸光微闪,有些做贼心虚,忙掩饰道:“姑姑这是在夸我呢,还是在说我没有男子的阳刚?”

青莲笑:“奴婢不敢。”

郁墨夜偷偷溜出来的时候,男人等在离驿站有些距离的闹市。

这是他们事先约定好的,主要是防止被人发现。

闹市的街道人来人往,男人一袭白衣、长身玉立,在拥挤人潮中,也煞是打眼。

似是有所感,男人徐徐转过头来。

晨曦偏逆,郁墨夜看不到男人脸上的表情,只看到他一双凤眸中折射出来的光华。

知道他在看着她,原本就对女装不习惯的郁墨夜忽然觉得不知道怎样走路了,差点就同手同脚了,也差点摔跤。

她就索性轻轻提起了裙裾,快步走过去。

男人一直看着她。

她都走到他面前了,他还在看着她。

“似乎少了点什么,”男人忽然开口,眸光凝在她的身上,深深浅浅地打量。

似是终于发现症结,“对了,少枚发簪,前几日给王爷买的发簪呢?”

“发簪?”郁墨夜愣了愣,然后眸光一亮,笑道:“哎呀,还真是巧了,本王随身带着呢。”

哈哈,她能说,她就是等着这一刻吗?

看到青莲给她盘这个飞天髻的时候,她就心溜溜地想簪那枚她甚是心仪的发簪。

只是她难为情,怕被这个男人说,因为她说过的那是带回去给顾词初的礼物。

所以,她就随身带着,以备不时之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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